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培养我市科研人才,加强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度自然基金项目申报重点围绕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关键性、共性难点学科问题开展项目设计、提炼和申报。项目的组织与推荐要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项目的实施要突出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有利于增强全市技术储备能力和原始创新成果,为下一步高新技术项目的形成与开发提供源头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紧密结合。
二、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三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申请;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
3、申请项目的前三位承担者之一已获得经费支持、且在研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原则上不予受理其负责的新申报的项目。
4、市卫生医疗系统推荐的申报项目控制在150项以内,每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一般应控制在4项以内。
三、申报方式
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新用户须注册);
2、在线填写“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
3、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推荐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4、经科技分中心网上核准,并取得项目受理编号后,申报人可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后与 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上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5、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向科技分中心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3、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三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4、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和项目合作协议。
5、查新报告。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即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
联系人: 综合计划处 姚瑶 电话: 89186832
生产力促进中心 赵新明 电话:27877183
附件一: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二:两家及以上单位申请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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