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知〔2015〕10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甬科知[2014]15号)文件,组织开展2015年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结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结转项目需提供资料:
(1)在http://xmsb.nbsti.gov.cn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中选择《宁波市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结转项目申报表》直接申报并打印;
(2)具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研发费用汇总表)(可先提供单位盖章的2015年财务报表,2016年3月30日前补交财务审计报告);打印报统计局报表:科技项目情况和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并盖章;
(3)打印含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汇总表和含该专利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汇总表等并盖章;
(4)企业上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
(5)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15日。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并审核,按文件要求及时上报。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杨帆路999弄3号楼二层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受理大厅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赵新明 周夏君
电 话:27877183 27877181
知识产权局联系人: 薛 玫 电话:55888325
邮箱:nbkwxm@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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