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发挥实效,近日,《宁波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甬高科〔2015〕52号)正式出台。
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5年总金额10亿元,由宁波市财政局和高新区管委会预算安排。立足在全球范围内吸引新材料领域高端创新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整合创新资源,重点围绕新材料产业细分领域和创新链关键环节,吸引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端人才和创新项目,通过基金的扶持来促进新材料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从而形成明显的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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